那麼,當住宅用地與道路之間有這樣的水路時會怎麼辦呢?

流經土地與道路之間的水路
敷地的前面只與水路(以及鄰地)相接,其他部分完全沒有接觸道路時,根據建築基準法,這樣的土地不符合接道義務。
然而,僅因這種情況而限制建築並不合理,因此多數地方自治體會訂定一定的標準,只要取得「水路占用許可」,並設置寬度2米以上的通道,大多數情況下就可以被允許建築。
此外,根據自治體(特定行政機關)或水路寬度的不同,有時甚至不需要特別申請許可。不過,對於通道或橋樑的結構與寬度會有一定限制,像是用繩索吊掛過水路這類結構當然是不被允許的。

有時也會被要求設置具備安全對策的橋樑。
住民專用的橋樑若設置於住宅用地與道路之間,即使是一定寬度的河川,也有可能因此被認可為可建築用地。
具體來說,只要根據建築基準法的規定,設置符合接道長度(通常為2米以上寬度)的橋樑,並取得河川法或相關法令的水路占用許可,該橋樑部分就會被視為敷地與道路的連接,滿足接道義務,進而允許建築。但橋樑的結構與寬度需符合安全等相關標準,並經特定行政機關審查認可。
另一方面,舊水路的舊址或沿著自然水路形成的帶狀濕地,被整備為「步道」的情況也並不少見。

住宅區內的步道,多數是由水路舊址改建而成的。
都市再開發等新建的步道另當別論,但如果是以前自然形成的水路改建而成的步道,這類地形容易聚集水分,地下水分含量較高,地盤也往往比周圍地區來得脆弱。因此,若土地緊鄰這類步道,需特別注意其地盤狀況。

如果建築物的基礎對策做得充分的話,就不太需要擔心了……
在都市地區,過去的水路部分經常以加蓋的「暗渠」形式保留下來。這類暗渠表面看起來像道路,但如果車道部分較窄而人行道異常寬廣,很有可能這裡原本是水路(或者現在地下仍有水路存在)。

如果人行道所佔的比例很大,很有可能原本是水路。
儘管道路狹窄卻設有人行道,並且為了防止車輛駛上該人行道而加以保護時,也可以推斷該處為水路舊址。

在暗渠部分,有時也會限制車輛進入或駛上。
水路的舊址(或現有的地下水路)包含在道路內時,有時整個區域會被認定為建築基準法上的道路,但也有道路和水路分開管理的情況。因此,務必要特別注意。
一般來說,水路原則上不包含在道路寬度內,但如果該水路已經加蓋成暗渠並與道路一體管理,則可以作為通行部分被認定為道路的一部分。實際上,是否視為建築基準法上的道路,需根據各地自治體的認定與管理方式判斷,因此在買賣或建築前,應確認公圖及相關管理單位的規定。

有時也會與車道部分完全分開整建。
如果整體沒有被認定為建築基準法上的道路,而土地只接觸到道路外的水路(或水路舊址),那麼無論外觀如何,依然不符合接道義務。
這種情況下,該土地是否可以建築,主要取決於是否能適用建築基準法第43條但書規定。只要周邊狀況沒有特別問題,獲准建築的可能性較高,但並非絕對。因此,考慮購買這類土地時必須格外謹慎。僅僅接觸步道的土地也是同樣的道理。

當道路的一部分是混凝土鋪設時,也很有可能包含了水路。

也有整條水路完全被混凝土覆蓋成為暗渠的情況。
通常不是用瀝青鋪設,而是鋪滿瓷磚或石材的道路,也有可能是以前的水路改建而成。不過,也有為了提升街區景觀而鋪設瓷磚道路的情形,因此需要結合周圍狀況一併判斷。

當不是瀝青鋪設時,首先要考慮是否存在水路。

當難以分辨是景觀設計還是水路時,周圍有時會隱藏著線索。
與以前是自然水路改建而成的步道相同,若是與水路相鄰的土地,不論目前是否仍有水流,都需要注意地基狀況。這類土地的地盤有時會比周圍地區來得鬆軟。
只要事先做好地盤調查,並根據調查結果採取相應的建築基礎對策,通常都能確保安全。然而,如果打算建造地下室等需深挖地面的工程,有時會遇到湧水等情況,導致額外的處理費用,因此務必要謹慎應對。

彎曲較多的道路,也有可能曾經是水路。

如果兩側有不自然的高低差,很有可能以前是水路。
購買臨近水路或步道的土地與住宅時,必須事先充分確認兩點:一是建築確認是否可行(即是否認定為道路),二是地盤強度。

